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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5日訊 銀保監會網站今日披露的定西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定銀保監罰決字〔2023〕4號)顯示,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甘肅定西中心支公司使用含誤導性表述的產品宣傳資料對代理人進行培訓。
定西銀保監分局依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對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甘肅定西中心支公司處以1萬元罰款。
《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規定:
保險機構或者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定,由中國保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進行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對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下為處罰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