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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消息,證監會日前公示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要求珠海萬達就公司內控、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等方面問題進行說明。
根據招股說明書,2019年~2021年珠海萬達在管商業廣場平均出租率為98.8%。
對此,證監會要求珠海萬達結合報告期內珠海萬達商業管理服務費及租金實際收繳情況、同期同行業公司可比情況(如有)說明上述出租率的計算口徑及其準確性;請說明珠海萬達在考核和內控制度方面,有無防止內部人員虛報出租率和收繳率的相關有效措施以及實際執行情況。
此外,根據招股說明書,珠海萬達報告期內(2019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累計現金分紅132.73億元,該金額甚至超過同期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合計數115.48億元。
除上述分紅外,2022年9月23日珠海萬達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分紅34.78億元的議案;上市后,珠海萬達董事會也擬在股東大會上建議至少將年度可分配利潤的 65%用于分紅。
對此,證監會要求珠海萬達說明報告期內現金分紅金額以及未來現金分紅政策的合理性,對公司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是否存在重大影響,以及大額現金分紅的情況下實施本次融資的必要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