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消息,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宗文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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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稱,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李宗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甘肅省張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張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宗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張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3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宗文利用擔任甘肅黃羊河農工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購置豪華車輛,私設“小金庫”
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
2023年3月2日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日前,經甘肅省委批準,甘肅省紀委監委對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李宗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宗文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丟棄黨性原則,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轉移隱匿違紀違法所得,串供、偽造證據,訂立攻守同盟,挖空心思對抗組織審查調查;信仰迷失,信奉神靈,迷信風水“大師”,測風水、做法事,以保自己“平安”過關;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下屬提供的旅游活動,長期超標準占用辦公用房,陽奉陰違,欺騙組織,搞虛假整改;摒棄組織原則,與黨離心離德,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瞞報個人重大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超標準購置豪華車輛,揮霍浪費國有資財;以權謀私,親清不分,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經商謀利提供幫助,侵害企業權益;貪心不足,視錢如命,用不法收入放貸、入股私營企業賺取巨額利息,違規領取津補貼;置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于不顧,出借公款、套取資金、私設“小金庫”;靠企吃企,設租尋租,利用職權肆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破壞國有企業管理秩序。
李宗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宗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欄目主編:張武
文字編輯:盧曉川
本文作者:檢察日報正義網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項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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